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如下: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两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前不用上诉。一方不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先上诉。找法网提醒,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变更抚养权的处理方式应该有: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没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的,可以签订协议书,变更子女抚养权;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而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