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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本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
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596元,经过计算,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83元/人。2023年度职工及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149元/人,缴存基数下限为1820元/人,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0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82元。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办理时限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可选择任意月份办理,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不再重新核定;自愿缴存人员每年7月份调整缴存基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责任编辑:王旭伟